(1)银行风险
恶意拖欠:孟加拉国的银行信用普遍较差,在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开证行出现恶意拖欠货款,或者在收到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无任何意思表示,既不接受单据也不做出拒付的意思表示。
这种情况在孟加拉信用证中十分常见,使出口企业防不胜防。
擅自放单:开证行在进口企业没有办理付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放单,进口商提货后常以质量问题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往往出口企业出于今后的合作考虑而答应进口商提出的降价要求。
随意提不符点:开证行往往对提交的单证随意提出非实质性不符点,轻则收取不符点费用,重则拒绝承兑或恶意拖欠,进口商常常趁机以此为由胁迫出口商降价。
(2)买方风险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孟加拉的信用证是否能支付最终还在于买方的付款意愿。因此相较与其他国家的信用证,出口商应更加关注买方的情况、交易的来龙去脉。
孟加拉的买方往往是对面料进一步加工的工厂,他的付款意愿往往还受最终客户等多方面的影响,如自身实力较小或资信较差,后续违约概率非常大。
(3)信用证软条款
孟加拉的信用证一向以“长”“杂”闻名全球,其信用证中47A的附加条款更是陷阱的重灾区,往往夹杂了一些出口商无法把控的软条款,例如条款中要求设备到港后需要有买方签收意见或验收。
显然这个条款无法确保实现即为软条款,开证行极易以此为不符点拒绝承兑从而面临难以支付货款的情况。这些仅是银行不符点判定的冰山一角
(1)知己知彼
无论对于开证行还是开证申请人,出口商都应加强事前的资信审查工作,在交易前了解买方拟使用的开证行信息,然后通过国内银行或中国信保了解银行的规模、排名、评级等信息,对于信用较差的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
同时,对于买方的资信情况、货物用途、最终客户、是否存在中间商等贸易各方情况也应尽可能了解,对于买方自身实力较弱、存在中间商信息不对称的贸易需提高警惕。
(2)严格审证
对于买方开具的信用证,出口商要严格做好信用证的审核工作,确保可以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对于其中无法把控的条款、有异议的条款,要求买方及时修改并进一步明确。
同时,孟加拉信用证的账期往往长达4个月以上,对于信用证上的付款期限,并非常见的提单日期后XX天,惯用“承兑日后XX天”,而开证行承兑日不定且较晚,无形中进一步拉长了账期,需要出口商及时向买方指出,缩短账期。
(二)
货物出运了,也按要求正常交单了,出口商是否就高枕无忧、坐等承兑到期了呢?
首先,出口商需要密切关注开证行的反馈信息,正常情况下开证行收到单证后5个工作日内需要给出承兑或者提出不符点,但往往孟加拉银行承兑日期较迟,根据买方提货或者付款意愿才给出承兑。
因此如长期无承兑信息,可以提请交单行发电文进行敦促。
其次,出口商需要关注货物,与货代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掌握货物有无被买方提走的信息,如果开证行未承兑,但货物却已被提取,应及时跟进敦促开证行进行承兑。
再次,出口商还需与买方保持密切的联系,关注其是否正常经营,有无透露出付款意愿下降、要求折让等信息,并积极沟通,据理力争。
(三)
在做好上述的事前、事中风险控制的情况下,仍然遭遇孟加拉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拒绝承兑或拖欠货款怎么办,是否就倒霉认栽呢?
首先,出口商要积极争取自身的权益,开证行一旦发生违规拖欠,应据理力争,通过交单行发送电文、中国信保海外渠道、孟加拉大使馆经商参处等多个渠道加以施压和交涉。
如开证行提出了不符点,对开证行是否在规定时限内(UCP600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不符点”、是否一次性提出全部“不符点”、以及是否按国际惯例或客户指示处理单据(开证行擅自放单)进行积极抗辩,保留好所有与买方及开证行的沟通记。
其次,不放弃与买家的协商,买家的付款意愿基本决定了银行的付款,银行一旦出现付款拖欠等情况,往往问题出在买方身上,此时加强与买方的沟通协商,让双方回到谈判桌上,降低有可能面临的损失。
(四)
(1)弥补损失: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当出口商的海外应收账款因买方或银行的信用问题导致无法收回时,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补偿。
根据中国信保短期出口险的条款,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中国信保承担的商业风险包括开证行拖欠、拒绝承兑、破产、停业或被接管。
因此,一旦遭遇孟加拉信用证项下银行拒绝承兑、承兑到期后不付款、银行擅自放单等情况,可以向中国信保提出损失补偿,最高赔偿比例可达到90%(相关除外责任详见条款)。
如果出现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免除付款义务的情况,只要与买方达成协商,出口商可以确认对买方的债权,在中国信保对该买方提前做过资信审核和额度授信的前提下,买方最终不付款,出口商也可以向中国信保进行索赔。
(2)协助施压:投保企业在遇到风险后,向中国信保报案的同时,可以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偿,利用中国信保更为强大的海外渠道与开证行开展催讨和施压,从实践情况看,具有较好的效果。
(3)提供事前的资信调查:利用中国信保的资信调查渠道,了解银行和买家的资信状况,在事前做好买家和银行的筛查工作,同时中国信保对于历史上出现过风险事件的买家和银行,均会进行提示,帮助出口企业加强事前风险识别能力。
目前,市场上部分银行提供无追索权买断已承兑信用证项下债权的福费廷产品,出口商可根据情况积极的用好此类金融产品,省去收款的后顾之忧,加快企业资金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