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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跨境入欧会更难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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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正引起中美欧三方的共同关注。刚刚结束的第五届中美欧三方消费品安全峰会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欧盟委员会司法与消费者总司就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消费品安全监管、缺陷消费品召回等方面交换了各自的观点,并共同发布了《联合声明》。 会后,欧盟主管司法、消费者权益和性别平等的委员维拉·朱诺娃对包括国际商报在内的记者表示,跨境电商的发展令商品跨境流动更加便利,但这也给欧盟带来了更多跨境直邮商品,增加了欧盟对跨境商品的监管难度,因此在国际平台上共同推动跨境电商监管立法十分必要。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来商品通过电子商务领域跨境销售的难度会增加? “旧立法”不适合新贸易 关于跨境商品流动,朱诺娃介绍,欧盟曾有立法。2003年欧盟开始实施“非食品类商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如果在一个国家发现危险产品,则迅速向其他国家通报信息,以便能够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海关部门拒绝进口等相应措施。 在RAPEX项下,2008年欧盟与中国相关部门也建立了系统交换信息机制,即中国收到欧盟通告后,会联系相关生产商或出口商处理问题。 然而,随着近年跨境电商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快,商品跨境也越来越方便,来源愈发多样化,在此背景下,欧盟方面发现RAPEX系统似乎再难以满足政府对安全性、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要求了。 朱诺娃说,近6年间,中国政府根据欧盟反馈共跟进了11000多项通报,其中只有3700多起通报追溯到了生产厂家,这意味着只有1/3问题产品能够追溯到厂家。 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市场却在蓬勃发展,更有赶超传统贸易形式的趋势。以中国为例,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同比增长28.6%。出口占比83.2%,进口比例16.8%。 朱诺娃预计,中国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对欧出口将会持续增长。她特别提及,欧盟通过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数字看出他们正在进行全球化发展。因此,朱诺娃表示,有必要在新的形势下针对跨境电商这一新贸易形式的推动监管,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充分激活跨境电商的市场潜力。“加强跨境电商消费品安全立法的目的不是阻碍国际贸易发展,如果立法完善,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而会促进国际贸易。”朱诺娃特别强调。 欧盟加强跨境电商立法 不过,跨境电商的整体监管需要各国间的合作才能实现,具体到欧盟自身,未来会先从两方面推动跨境电商立法。 一是推动欧盟内部跨境电商单一市场建立。朱诺娃解释说,欧盟成员国众多,成员国间商品消费、售后规则不同,这导致无论是境外商品进入欧盟,还是欧盟成员国间商品通过电商平台内部流动,都会面临多门槛带来的高成本。如果未来欧盟内部规则能够统一,至少用立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规则能够统一,那么对欧盟外商品进入欧盟和欧盟内部成员国间商品流动将更加便利。 朱诺娃称,据欧盟方面统计,60%的欧洲人会进行网上购物,其中只有15%的人会选择进行跨境购物,而跨境购物存在商品质量无法保证,售后维权困难等问题正是他们不敢选择跨境电商平台交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加强跨境电商消费品追溯惩罚机制。朱诺娃称,欧盟现在正着手立法建言,提高对跨境消费者的保护。她说,“目前的基本设想是,一旦发现75%以上欧盟的消费者因为某一些产品或商家受损害,欧委会就有权力来进行追究和处罚。” 欧盟主管司法、消费者权益和性别平等 委员维拉·朱诺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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