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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全面改革八月减负5.54亿元
日期:2016/10/12  点击:4712次

据新华社电国家税务总局10月11日公布数据,作为资源税全面改革首个征期,8月份全国129个改革税目的资源税收入20.65亿元,与改革前政策相比,总体减负5.54亿元。

在此前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品目成功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无论从重点税目来看,还是从重点企业来看,税费负担总体都是降低的。”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说。

从12个重点税目看,首个征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海盐等10个税目资源税费负担下降,降幅从5%到48%不等;铜负担基本持平。

从典型调查的130户重点企业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下降2.28个百分点。其中,112户企业负担降低或持平,共减负0.89亿元;18户企业负担略微上升,共增负395万元。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各项措施,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的辅导,不断放大改革效应,助推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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