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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中国:卸“包袱”步履更轻快
日期:2016/10/18  点击:4748次

自10月8日商务部制定出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起,外商投资领域政策利好的涟漪在迅速扩大。“自备案工作启动以来,到10月13日全国范围内共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请500余件,已有134家外商投资企业完成备案设立程序;收到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1100余件,已完成变更备案285件。”在10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农业现代化规划和简化外资企业审批管理政策吹风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报出了上述数字。

童道驰指出,外资审批改备案制度能够大幅缩减企业申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切实简化外资进入中国的程序,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外商投资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要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对内外资一视同仁,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审批改备案”如何利好外资企业?

据童道驰介绍,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只要进行备案就可以了,主要是要求企业进行信息填报。备案时间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是采用网上备案的制度,大幅缩减了企业申报的流程。“这会大大减轻企业的负担。据我们估算,与过去的逐案审批制相比,(备案管理的)纸质材料会减少90%以上,平均办理时限缩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这些都是重大的变革。”童道驰说道。

面对备案管理是否会对外商投资构成新的限制这样的疑问,童道驰回应道:“外商原来是要拿到商务部门的批准才能够设立企业,现在投资者可以在网上备案,备案时间可以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也可以在营业执照签发后的30日之内,这体现了我们是真的备案。”

不仅如此,据童道驰介绍,备案主要是对一些信息进行核对,并不是对原来逐案审批中的一些条件进行审核,所以与行政许可不同,并不是企业办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性条件。“外资审批改备案制度能够真正简化外资进入中国的程序,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不会对外国投资者形成新的障碍。”童道驰强调指出。

推进“三法合一”加速外商投资体制改革

谈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修正案,童道驰指出,这为深化外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希望通过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国投资法来推进外商投资体制的改革。

童道驰表示,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不仅需要对有关行政审批条款进行修改,还要解决“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关于企业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的有关规范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并将法律规范的对象调整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行为,实现从外商投资企业法到外国投资管理法的转变。“我们会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外资三法’的修订和统一的外国投资法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童道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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